2019年10月9日,李星星案子第二次立案。
一直到现在,案件并无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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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受害人姐姐在微博发布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一年》一文中,对于烟台市芝罘区的办案警察有更多详细具体的指控。
据李星星说,2019年4月份第一次报警的时候,鲍某明曾经给警察说一次也没做过,后来警察告知有精液证据,鲍某明才承认了做过,并且鲍某明还当着警察的面说要和李星星生女宝宝。
2019年6月,李星星气不过跑去找鲍某明讨说法,两人厮打后李星星报警被带至派出所,副所长当时轻飘飘的说了一句:报警好玩吗?
还是2019年6月这次,做完笔录后,办案警察竟然告诉李星星:鲍某又高又帅收入也不错,他要是个女的他就嫁给他。
如果李星星说的这些都属实,那么也就是说烟台市芝罘区派出所和当时刑侦上的警察都知道一个事实——鲍某明和李星星是发生过性关系的。
当时他们没有追究鲍某明的刑事责任,在立案后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后,警方就撤案了,他们认为这里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如果李星星所说的是事实,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警察认为他们发生性关系是正当是,警察认为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