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之后,李星星刚满14岁,鲍某明性侵了她。律师出身的鲍某明,知道14周岁的女孩不再是幼女了,只要对方自愿,就算发生关系也不违法。
那是2015年12月31日,跨年夜的晚上。
“爸爸”鲍某明把灯关了,却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他指示女儿,不要做作业,过来坐下。
李星星听话地坐过来。黑暗中,被鲍某明突然一把抱住。
李星星本能地推开,但当时只有70多斤的她,根本无法和200斤的养父抗衡。
他像铁桶一样箍住她,摸她。强行脱掉她的衣服,侵犯了她。
巨痛,从下体一直冲到肚子里来。她流血了,一整夜没睡。第二天,肚子还是痛,还是流血。
鲍某明给她洗澡,收走了她的手机,然后把她带到北京,整天关在家里,不让她出门,之后处于半失学状态。
很多次,“养父”会突然掀开她的衣服,嗲声嗲气地叫李星星“妈妈”,说自己是“宝宝”——这是变态的性虐;很多次,他坐在李星星的肚子上,压得她怎么也起不来;很多次,她出血,晕厥,痛不欲生;在他的电脑里,还珍藏着多部性虐儿童的影片;当然还是有洗脑与恐吓。
(二)
受到侵害了,要大胆地说出来,这既然很好地保护自己,也可以威慑施害者。这是很多人面对儿童、妇女受到不法侵害时坚持的观点。
李星星也是这么做的。可是,他的报警,并未收到任何效果。
那是在2016年年初,她被性侵后,在百度上查询了“下体疼痛的原因”。
弹出一个医生诊疗的对话框,一位“医生奶奶”明确告诉她:你被强暴了。
虽然这是李星星首次直面这句话,但她还是在短暂犹豫之后,听从了“医生奶奶”的指导,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