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李星星在烟台山医院做了简单的外科检查,上图是医生手写的诊断书
鲍某明作为“犯罪嫌疑人”,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到该派出所进行笔录。
李星星找到了一些物证,有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某明擦拭过的纸巾。她还告诉警察,家里的电视机和鲍某明的电脑上,都有很多“儿童色情片”,还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家里装的摄像头,一定也拍到很多东西。
很快,烟台市芝罘区刑警大队几名刑警来到了派出所,和民警一起正式笔录。
……
这一次,人证物证俱全,立案没问题了吧?鲍某明跑不了吧?
不!
直到4月中下旬,办案警察打电话给李星星,叫她去领《撤案决定书》。
李星星拒绝。
但这份《撤案决定书》,5月份她再去派出所求助时,还是给到了她的手上。
本该被彻底中止的罪恶,依然在阳光下横行。
2019年8月,李星星与母亲找到了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的一位李律师。
9月6日,李律师和同事一起去到烟台,先后辗转多个部门,向检察院信访部门提交了部分证据,和一份《立案申请书》。
终于,10月9日,在检察院的监督之下,李星星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此次立案,是起点,似乎又是终点。
2020年新年之后,李星星本人、律师多次联系办案刑警臧警官,但他的电话始终无法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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