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他曾写过一篇《“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呼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正因为熟知法律,鲍毓明更懂得如何来钻法律的空子。
进入鲍毓明的公众号可以看到,他在2014年5月7日这天,曾转发了37条社交潜规则,第13条就是“果实熟透了才可以采摘”。
姚晨在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之后,无奈地发了一条微博:这位“养父”深谙法律,擅长自我保护,懂得如何规避刑法规定,很有可能最终对其定罪都存在困难。可怜那女孩连“被性侵”竟是通过查百度才知晓。所幸还有那个网络“医生奶奶”、有《南风窗》这样的良心媒体,和那位负责任的南京民警,才为女孩的人生带来了希望。
正因为熟知法律,鲍毓明嘴里喊着保护女孩,他自己却经常浏览“送养”“送养小孩”“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显然,他不满足于“合法”地玩弄兰儿这一个“养女”。
正因为熟知法律,他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事情并不是像她(兰儿)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兰儿)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而兰儿提供的与鲍毓明的聊天记录证明,他们之间一直以父女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