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了几篇化妆品科普。权威部门,权威发布,科学性高。
昨天的标题是:警惕面膜消费陷阱
文中提到,不存在“械字号面膜”!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平时比较常见的比如胶原蛋白敷料、透明质酸敷料,因为外观设计就是“面膜”的样子,所以每个看到的人都会认为这是“面膜”。我平常也习惯性的说是面膜。
的确是一张面膜啊!
就像一辆SUV,看到的人会习惯性的说这是一辆汽车。
现在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你说这是“汽车”是错误的,因为行车证上车辆类型写的是“小型越野客车”。以后你在路边看到这辆车,你绝对不能说它是汽车,务必说是小型越野客车。
虽然做成面膜的样子,怎么看怎么都像面膜,但你不能说它是面膜,因为外包装写的是“XXXX敷料”。
所以在化妆品科普一文中提到: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既然是权威发布,我们是要听的。
读到这篇文章的第三段:三、如何正确使用面膜
我看到让我非常惊讶的开头!
第一句话:医用敷料......
既往不认可称呼医用敷料为“面膜”的说法,为什么在“如何正确使用面膜”的正文中提到了医用敷料的使用?
我想了又想,觉得可能是这个意思:
平时不要用“械字号面膜”来公开宣传医用敷料,但是这个医用敷料的确就是被当作“面膜”来使用的,所以,介绍“如何正确使用面膜”,提一下医用敷料也是可以的.......
只能这样了,不然怎么理解第三段?
另外,第三段提到,医用敷料在有资质的医生指导下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范围内使用。
比如一些医用敷料的适用范围写了:痤疮、色素沉着、表浅性痤疮瘢痕、皮肤过敏、激光、光子治疗术后等等。这些都是主管部门批准的。
有这些皮肤问题的朋友在专业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妥妥的。
那“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这句话怎么理解?
每天使用面膜,我从来都是不建议的,皮肤也需要自由呼吸,即使是皮肤有上述问题,也不宜长期每天使用。
如果是正常健康的皮肤,因为保湿的需求,隔三岔五用一次医用敷料,我认为并无不妥,甚至比普通面膜要更适宜。为什么?
因为按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监管的东西,肯定很安全。比如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批文的医用敷料,一定是无菌的。
鉴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定期曝光的各类不合格化妆品包括面膜,在当下,相对保证一种面膜的安全性,可能长的像面膜的医用敷料更靠谱一些。
记住,日常使用面膜,一周两到三次即可。当然了,不用也可以,看个人喜好。不用没关系,也无需刻意贬低面膜。
前几天和几个朋友吃饭,席间有问我,lamer和普通护肤品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说使用昂贵护肤品产生的愉悦感强于普通护肤品。如果不是敏感皮肤,化妆品使用丰俭由人,请随意。如果皮肤比较敏感,我建议用医用敷料(胶体或乳液)或者是临床试验证实可以修复皮肤屏障的功效性护肤品。
最后引用我熟悉的一位国外化妆品领域的华人大咖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喊不喊“医学护肤品”不重要。关键是护肤品中确实有一组是能配搭处方药,优化疗程的。如果因为某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害群之马而否定这组护肤品在国内皮肤科所能扮演的积极角色,将把中国美容皮肤科这个亚专业斃掉,把皮肤科推回上个世纪80年代。而全球美容皮肤科将继续发展,无视国内让不让喊医学护肤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