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15岁少女“被胁迫卖淫”的事情,算是典型的“性剥削”。它本身所带来的伤害,不仅只是短暂的肉体伤害,同时将会杀死一个少女的心灵,让其走向永恒的不归路。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失足女性”,就是缘于青少年时期,被伤害后堕落的结果。
于此而言,“50岁老鸨”(酒店公寓的承包人)自然是罪大恶极的。因为,这其中涉及“性交易”,“性侵犯”,“性教唆”。而任何一项指控拿出来,她都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只是,作为案件之外的思考来讲,这起案件本身,更传达出一个残酷的现实,谁来守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被迫卖淫”,这其实隐含着一个残酷的逻辑:“吃嫩草”。这驱使,一些“性交易团伙”彻底明码标价“少女”或“学生妹”。并且,“处女”还能要到更高的价钱。所以,要想彻底的打击“未成年性交易犯罪行为”,除却要严惩“性交易团伙”,更要严惩无良嫖客。
说到底:“没有需求,就没有伤害”。所以,只有两头堵,才能让这类犯罪活动不再猖獗。事实上,从最近热议的“N号房事件”来看,已经实证“这一点”的存在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世界范围内,这种问题是较为严重的。只不过,因其隐蔽性的存在,很难被大范围地揭发出来。
要知道,如果“15岁少女没有坠楼”,这件事情很可能不会被暴露出来。因为,就国内青少年的性认知水平,很难作出主动维权的行为。所以,顺着这起案件,很大程度上可以挖出更多的“受害人”。毕竟,这不太可能是“初犯”。